临汾市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办法第十九条有效重点旅游资源开发项目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当在全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内优先解决。地方法规 · 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