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办法第十七条有效开发利用旅游资源应当符合旅游发展规划、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专项规划,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地方法规 · 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