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办法第十四条有效发展全域旅游的县(市、区)在旅游总体规划编制阶段,应当征求市旅游主管部门的意见。地方法规 · 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