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志愿服务条例/第四章 志愿服务活动第二十五条有效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参加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志愿服务活动,应当服从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协调和管理。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