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参加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志愿服务活动,应当服从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协调和管理。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