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志愿服务条例/第四章 志愿服务活动第二十二条有效志愿者可以参与志愿服务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也可以自行依法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