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第六章 投融资服务第四十五条有效鼓励民间资本创办或者参与投资科技创业投资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示范区内国有资本可以按照规定发起设立科技投融资平台,通过资本运营参与创业投资。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2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