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五项规定,开展广场舞、露天演唱等户外活动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产生活的,由公安机关对组织者给予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