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九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六条有效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未向白蚁防治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白蚁预防服务的,由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采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时,未向不动产登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房屋白蚁预防证明文件的,由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