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职责与监督第二十条有效公安机关应当加强社会治安和交通安全管理,依法制止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破坏交通秩序的不文明行为。地方法规 ·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