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文明行为基本规范第十条有效公民应当厉行节约,不铺张浪费,合理使用水、电、气、燃油等公共资源。地方法规 ·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