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二次供水设施选址、设计、施工及所用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保证二次供水的水质和水量安全。

二次供水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地方法规 ·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