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供水企业实行封闭式管理,应当在生产区域安装使用视频监控设备,非工作人员未经企业相关负责人同意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不得入内。

供水企业工作人员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供水、管水岗位无证上岗,或者擅离岗位、私自换岗;

(二)隐匿、伪造、篡改工作日志或者水质检测报告;

(三)未着规定工作服或者未经消毒杀菌进入生产区域;

(四)在厂区内饲养动物,生产区域吸烟,或者从事其他有碍饮用水安全生产的活动。

地方法规 ·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