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集中式饮用水安全管理条例/第二章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第十三条有效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一级保护区外围设置生物或者物理隔离设施,并实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视频监控的全面覆盖。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有关图形标志规范,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设置界标、警示标志、环保宣传等标识。地方法规 ·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