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条例/第二章 申报认定第十五条有效文化主管部门根据公示结果认定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对外公布,颁发证书。地方法规 · 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