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第五章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监督第二十六条有效代表可以随时了解其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承办单位应当认真接待代表,全面介绍情况,听取代表意见。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8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