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条例/第三章 运营与维护第二十四条有效进入管廊施工、巡检、维修的从业人员应当服从管廊运营单位的管理,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确保管廊安全运行。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