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条例/第四章 档案信息第二十五条有效管廊建设单位在办理规划许可时,应当将办理许可手续的资料报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备案;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将工程竣工后需移交的工程档案内容和要求告知管廊建设单位。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