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五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石嘴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