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市、区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完善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加强疾病监测与管理,实施免疫规划,加强妇幼保健,提高居民人均期望寿命和健康水平。

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