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二章 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编制第十二条已修改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在主任会议通过前,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报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经主任会议通过后,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地方法规 · 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6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