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第二章 自主管理委员会第十条有效自主管理委员会可以设主任、副主任。主任、副主任从自主管理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地方法规 · 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20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