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七章 其他规定第五十二条已废止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法规案,应当同时提出法规草案文本及其说明,并附立法依据对照表及其他必要的参考资料。法规草案的说明应当包括制定该法规的必要性和主要内容。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1年4月27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