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六章 政府规章备案审查第五十条已废止政府规章审查工作结束后,常委会办公厅负责将审查结果书面告知提出审查要求和审查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1年4月27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