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五章 法规解释第四十三条已废止法规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通过,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并在一个月内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法规解释同法规具有同等效力。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1年4月27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