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国防教育条例第十三条有效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将国防教育列入职工教育计划,结合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培训、文化体育等活动对职工进行国防教育。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