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与周边城市人民政府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建立健全气候资源信息共享制度。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