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第四章 气候资源保护第三十二条有效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快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将应对气候变化相关指标纳入城乡规划体系、建设标准和产业发展规划,提高城市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