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五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三十九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审议法规案时,根据需要,可以召开联组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对法规草案中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地方法规 · 绥化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4月7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