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二章 地方立法准备第十二条已修改提出立法建议项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市人民政府、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提出立法建议项目,应当同时提供立项论证说明。立项论证说明应当写明立法建议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6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