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已修改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修正案、废止案、解释案、有关法规问题的决定案以及调整事项单一的地方性法规案,各方面的意见比较一致的,可以经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即交付表决。

地方法规 · 大庆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