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章 综合治理和事故处理第四十一条已废止道路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工程运输等道路运输单位应当对车辆和驾驶人实施全程动态监管,及时制止车辆超速、超员和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安装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系统联网的监控设施,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进行全程监控,实现检验数据同步自动传输。地方法规 ·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