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章 道路通行条件第二十八条已废止在建有学校、幼儿园的路段,可以设置临时停车标志,并增设辅助交通设施,引导机动车在规定时段内有序临时停放。有条件的可以在校园周边设置临时停车区域,供接送学生的车辆临时停放。地方法规 ·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