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取证,不得以利诱、胁迫、欺诈、暴力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不得伪造、隐匿、损毁证据。

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违法事实的依据。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