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本条例所称城市管理,是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城市范围内的市政、市容、绿化、环境、交通、应急、公共秩序和规划实施等方面事务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活动。地方法规 ·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