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划定、调整危险化学品通行区域,应当避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确实无法避开的,应当会同交通运输(海事)、环境保护等部门采取限速,设置防护栏、导流槽等安全防护措施。

地方法规 · 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