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公园管理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第十八条有效公园游乐设施项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安全标准。游乐设施应当按照规定,经检验合格并登记后方可使用,产权人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游客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游乐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大型游乐设施实行定期申报检验制度,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大型游乐设施,不得继续使用。地方法规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