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引导和鼓励农村劳动力在当地就业创业,减少因外出务工等原因造成的家庭教育缺失;对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家庭教育给予支持和帮助。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