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四十八条有效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负责人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