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二章 申报与确定第十八条有效传统风貌建筑比较集中、传统格局基本完好,但不符合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历史文化名村条件的村庄,可以申报传统村落。传统村落的申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