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西北岔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二章 水源保护区的划定与保护第十条有效水源一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水源二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并保证水源一级保护区的水质符合规定的标准。地方法规 · 白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