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第四章 运营服务第三十六条有效乘坐城市公共汽车应当主动购票或者出示有效乘车凭证。七十周岁以上老年人、重度残疾人、伤残军人和义务兵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出示免票乘车凭证,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身高不足1.2米的儿童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地方法规 · 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