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第四章 运营服务第三十一条有效运营企业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车辆,配备符合要求的相关服务设施和运营标识,按照规定对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测,保持车容车貌美观整洁和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运营企业及其投入运营的车辆应当依法年度审验。地方法规 · 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