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发展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公益为先、安全便捷、智能环保的原则。地方法规 · 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