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以及公安机关等部门开展禁毒宣传、毒品预防、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等工作。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