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公安机关对符合强制隔离戒毒条件的吸毒成瘾人员,应当依法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并及时移交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