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禁毒条例/第三章 毒品管制第三十条有效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的人员,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