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禁毒条例/第二章 禁毒宣传教育第十五条有效在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禁毒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应当集中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