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休闲旅游船舶未遵守航行、停泊规定的,由海事机构对船舶经营人或者所有人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