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休闲旅游船舶未遵守航行、停泊规定的,由海事机构对船舶经营人或者所有人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