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第三章 安全保障第二十七条有效禁止使用遇险和安全频道进行与遇险和安全呼叫无关的通话。船舶误发遇险求救信号的,应当立即报告海事机构。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