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应当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绿色环保,保护民族文化,促进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协调发展。地方法规 ·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